作为国家能源局2016年市场监管4项重点专项监管工作之一,2016年电力调度交易与市场秩序专项监管工作将以垄断环节为监管重点,旨在规范电力调度交易行为,维护良好的电力市场秩序,促进厂网和谐,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。
会议指出,做好电力调度交易与市场秩序监管工作,规范市场行为、维护市场秩序,是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、推动行业协调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,各方要充分认识专项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,推进专项监管工作扎实开展,确保取得实效。
今年,国家能源局在全国6个区域内随机选取了黑龙江、山东、青海、安徽、湖北、云南、贵州共7个省份开展电力调度交易与市场秩序专项监管。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,东北、西北、华东、华中能源监管局,云南、贵州能源监管办将分别牵头成立专项监管工作组,有关派出机构配合,联合开展专项监管工作,重点对电能合同签订与执行情况、电量电费结算情况、信息披露公开与报送情况、可再生能源电量全额保障性收购情况等9方面内容进行监管。期间,国家能源局将择机对重点监管省份进行督查。
会议对本次专项监管提出三点要求。一是各工作组要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,充分发挥监管人员的专业特长,密切协调配合,形成合力,做好本次专项监管工作;二是各电力企业要高度重视,积极配合好专项监管工作,及时提供有关情况、资料和数据,利用专项监管的机会进一步提高电力调度交易服务水平,树立良好社会形象;三是专项监管工作要切实保证工作质量,按照工作方案要求按时完成,编制形成有质量、有分量、针对性强的专项监管报告。